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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颍州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由阜阳市水务局以[2017]3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大户自筹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阜阳市颍州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阜阳市颍州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管材管件采购、设备采购及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颍州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阜阳市颍州区行政辖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节水灌溉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其他工程等,铺设管道,配套水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动力机组采购及安装工程;总投资额约1100万元。 2.2标段划分: 根据工程的性质、特点,本次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其中工程施工一个标段、管材管件采购一个标段、设备采购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编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施工标:(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及类似工程业绩;(5)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省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按《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信用等级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1.2管材管件采购标:(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材生产商;(3)具备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PE管材);(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及供货业绩;(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1.3设备采购:(1)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部门核定的类似设备经营范围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产品生产许可证;(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4)类似设备供货业绩;(5)相关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6)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授权代理证书,且所代理产品必须为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7)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1.4监理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4)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8年1月 22日起可在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费: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票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2月 11日 09 时 0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44开标室(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注意事项 8.1未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合格并在《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8.2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皖人社发〔2010〕77号)要求,中标人应按信用档案备案时明确的方式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招标人在确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已办理后,将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8.3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指在承建项目中承担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8.4施工单位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人员考勤和公示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纳入广域网考勤,在建人员广域网考勤和公示结果运用于我省水利建设市场日常监管和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颍州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陈标 地 址:阜阳市颍河西路573号开源大厦4楼 电 话:1360558053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红堡城八号楼 联系人:杨林 电话:199567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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