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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仙阳镇综合管线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仙阳镇综合管线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浦城县仙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你方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仙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70843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该工程的施工图纸为依据、预算书为准 ; 2.4. 发包价:62460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 无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叁 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须为浦城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贰 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及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1.2. 请于 2017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浦城办事处(府前路江滨一期9号楼116号店面)购买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K=12%,(根据〔闽发改法规(2016)5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1.5.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14000) ; 1.6.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浦城县府前路江滨一期9号楼116号店面),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仙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浦城县仙阳镇,邮编:353400 电话:13860080074 ,联系人:左庭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府前路江滨一期9号楼116号店面,邮编: 353000 电话:0599-2880588,联系人: 许薇
监督:浦城县仙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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